[砂浆存储]
1、袋装干混砂浆在施工现场储存应采取防雨、防潮措施,按不同品种、编号分别堆放,严禁混堆混用,保质期为3个月。
2、散装干混砂浆在施工现场使用,简仓应有明显标记,严禁混存混用,更换砂浆品种时,简仓应清空并清理干净保质期为 3 个月。
[注意事项]
1、预拌干混砂浆拌和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:当采用其它水源时,经检验应符合《混凝拌和用水》(JGJ63)的规定。
2、预拌干混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,且随拌随用,稠化后不能再加水拌和使用。
3、预拌干混砂浆拌合稠度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,避免加水量过大。
4、预拌干混砂浆应在终凝前完成搓平、压光。
5、抹灰砂浆避免一次抹灰过后,抹灰最佳厚度为 6-8mm,超过 10mm 以上需分层施工。
6、在高温、大风天气时应做好对成品的遮阳、挡风措施。
7、严禁水冲、撞击、振动、污染和损坏成品。
8、各种预拌干混砂浆施工详见相应施工规程。
9、操作工具使用完毕应清洗干净。